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各级检察机关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下,广泛开展公益诉讼及专项行动,办理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明显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在30余起公益诉讼案件中,因自然和人为原因破坏文物本体及赋存环境、历史风貌等情况仍较为突出,反映出一些地方保护共识不够、力量不强、保障不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善等问题。受访人士建议,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协同配合与规范指导,持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司法助力国家文化公园保护治理
位于贵州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的刀靶水红色文化街区,是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身为遵义会议保卫战——刀靶水阻击战战斗遗址。播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超告诉半月谈记者,3年前,贵州省检察院发现该遗址亟待保护的公益诉讼线索,采取省市区三级检察院一体化联动办案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对红色资源的修缮维护和日常管理。
半月谈记者近期在遗址现场看到,经过3年的抢救性修复修缮,红三军团司令部旧址、邓萍住址等19处文物文保点呈现出陈旧处不破败、崭新处不失真的面貌,房屋等建筑结构未改变,窗户、瓦片、地基等部分关键处“修旧如旧”。当地正以刀靶水红色资源为中心,打造集红色教育、公益诉讼基地、红色旅游于一体的红色小镇。

像贵州一样,多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形成保护合力,有力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中心工作。
2021年3月,华北某地检察机关在长城文化遗址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一处明长城遗址上架设了电线杆。针对“拆除电线杆影响村民生活,不及时移除造成遗址受损”的两难局面,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向当地文广旅局等长城保护相关责任单位送达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提出解决方案。
最终,电力部门拆除现有线杆,规划新的线路、地基基址以保障村民用电,同时对拆除线杆留下的地基坑进行了保护性填埋,多部门协力用7个月时间解决了持续近40年的历史遗留问题。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相关办案人员说,文物保护需要多部门系统监管治理,检察机关应发挥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协同优势,以召开圆桌会议、检察公开听证等形式推动多部门厘清职责共同履职。
针对大运河存在的环境污染、资源破坏、文物受损等情况,沿河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部署积极开展监督办案。其间,多地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搭建检察长、河湖长、网格长联动的工作模式,形成联席会议、联合巡访、联动督查等工作机制。
华东某地检察院对京杭大运河进行巡查时发现有3座码头用于生产经营,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该院牵头多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磋商,协作开展拆除工作。最终,码头原址覆土复绿,生态得到有效修复。
当前,文物法人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盗窃盗掘等文物犯罪活动猖獗、文物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是当前影响文物安全的三大主要风险。鉴于此,多地检察机关主动化解风险隐患,破解保护难题。
在西南某县,检察机关发现一座拥有数百件革命文物的纪念馆存在电线直接布在木质建筑上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还存在烟感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没有防火预案等问题。根据该院发出的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投入大量资金实施扩建工程和布展改造工程,彻底整治了纪念馆消防隐患问题。

保护工作仍面临三方面问题
在10余起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长城控制地带内违规建设情况尤为突出,反映出地方在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统筹协调方面仍有待提升。
半月谈记者在西北某县采访了解到,当地检察院在工作中发现明长城失管问题:有关部门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在保护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铺设防护林灌溉输水管道、修建隔离围栏、修盖防火观察点房屋等施工建设内容,均位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已对该段明长城历史风貌造成破坏。
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仍有较大难度。吴超告诉半月谈记者,红色遗址保护工作中,部分红色遗址产权不清成为案件办理中的难题。例如,在红三军团参谋部当初驻扎房屋的产权问题上,当地有关部门和检察机关经过多方了解,与当事人多次进行思想沟通、释法说理,确认产权属于集体,案件才有进展。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负责人侯彦生坦言,长城保护中也存在诸多历史遗留问题。如村民使用长城砖问题,涉及建房、垒墙、砌猪圈等,既需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村民自愿交出,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激进。
办案发现,经费不足仍然困扰基层保护工作。最高检第八检察厅有关办案人员表示,受制于经济条件、认识水平等,一些地方未能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的即使列入也保障不足,难以满足文物日常修缮维护的刚性需求。基层办案人员反映,遗址遗迹多但人手、经费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很难落实开展日常巡视、安装远程监控设备等要求。
在一起燕秦长城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中,当地旅游文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由原来的每年5万元增加到每年20万元,为文物管理所增加编制2人,文物保护员由原来的5人增加至8人,保护工作才得以改善。
持续加强司法保护推动责任落实
基层办案人员建议,在修订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时,增加检察公益诉讼专门条款,授权检察机关对妨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完善或制定相关法规制度,构筑更有针对性的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法规体系,便于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更加精准地开展公益诉讼等方面工作。
执法司法机关协作水平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就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涉及的立案标准、证据规则、诉讼请求、修复方案等,应出台规范性文件,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专业支持、联合督办、调研培训和案例发布等方面加强协作。同时,联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共同督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文物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