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艺风华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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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粮食征购队队员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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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67年的大学毕业生,因为文化大革命推迟分配一年,直到1968年9月才被分配到湖南省沅江县工作。去沅江县报到之前,我翻开地图仔细看了一番,看到沅江县位于湖南省洞庭湖畔,是富饶的魚米之乡,心里很是高兴。

按照当时的政策,大学毕业生必须先当普通工人、普通农民,接受工人和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只有很少的人可以先当医生、教师,暂不下去劳动。我是当教师的,被分配到沅江县第三中学。这是一所农村中学,位于黄茅洲区。

教师除完成教学工作外,还经常被抽调去参加区里的各项中心工作,如防洪抢险、修战备公路、摧收征购粮等。我曾被抽调去摧收过征购粮,至今记忆犹新。

那是1972年3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学校通知我立即去区政府开会,参加区政府的粮食征购工作队。主持会议的是工作队队长、区政府的杨区长。参加会议的除了区和公社的十几个干部,还有几个像我这样临时抽调来的人,区里的公安特派员老王也在座。杨区长说:“我区粮食征购到現在只完成了60%多,瞒产私分很严重,这是阶级敌人在破坏。现在决定成立粮食征购工作队,对外叫‘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一些落后社队,打击阶级敌人的猖狂活动,把粮食征购工作搞上去。”又说:“重点是清查瞒产私分。对瞒产私分的干部要严肃处理,该撤职的撤职,该批斗的批斗,该逮捕的逮捕,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什么是“粮食征购”?我国从1953年开始把农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缴纳农业税,以征实物为主,这就是“公粮”,占农业常年收成的3-5%;另一部分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数量向国家交售农产品,必须完成,主要是粮食,棉花、油料,还有黄红麻、烟叶、茶叶、糖料、桑蚕茧、生猪、鸡蛋等共134个品种,这就是从1953年到1992年实行的“统购统销”政策。国家的粮食主要来自“统购”,大约占粮食产量的30-35%,有的地方要占40%左右。

由于收购价格极低,加之允许留给农民消费的粮食等农产品远不能满足农民的基本生活,农民对统购统销的抵制从来没有停止过,瞒产私分是主要形式。

工作队用了两天时间进行集训,对我们几个临时抽调来的人还进行了单独培训。集训后我被分到阳罗公社一个生产队,在队长家里吃派饭,每天交1斤2两粮票和3角钱。我仔细观察了队长一家人。队长姓罗,我叫他“老罗”,年纪40左右,身材消瘦,面有菜色,寡言少语,眉宇间挂着愁容。他老婆30来岁,衣着灰暗,头发凌乱,还有草屑粘在上面。他们有3个孩子,大儿子六七岁,小女儿四五岁,小儿子才一两岁,都没有上学。孩子们衣服不太合体,手脸脏黑,见到我怯怯地有些害羞。为了拉近距离,我主动套热乎,没活找活说,并伸手摸摸孩子们的头。两个大人只是“嗯嗯”着,不主动说活,孩子们则一次次躲闪着我的手,不愿意我摸头。这种僵硬冷漠一直持续到几天后离开他们家。

我有些难堪和尴尬,还有些埋怨,但是不久后我就理解了:我是来捉他们“瞒产私分”的,是要不付等价就拿走他们的劳动产品,不要说“冷漠”待我,就是仇视我都可以理解。

老罗家的饭并不是我原来想的白米饭,而是把米磨成粉面,拌在芋头之类的东西里蒸着吃;或者把菜叶甚至蚕豆叶切碎,与米粉面捏在一起做成饼状的东西烙熟了吃。老罗叫他老婆单独给我做米饭,吃饭时给我摆上一碗白米饭。刚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注意饭是两样的,但很快发现了,我就把米饭倒回锅里去,盛一碗米粉面伴芋头或菜饼来吃。老罗为难地说:“我家粮食不够吃,只能掺些别的东西,你是交了粮票交了钱的,怎能让你吃这些?”我连说没关系没关系,我喜欢吃这些。

但是,几天后的一天晚餐后,他告诉我根据他们生产队的惯例,吃派饭要进行轮换,不能老在一家吃,已经决定从明天起,把我安排到他们生产队的知青点吃饭。又是“惯例”,又是“决定”,我还能说什么呢,于是从第二天开始我就到知青点去吃饭了。知青点有4个从长沙来的插队落户知识青年,两男两女,他们由国家按照每人每月45斤的标准供应商品粮,可以顿顿吃米饭。商品粮只供应一年,一年后参加生产队口粮分配。

我每天都要走访一些社员家,中午就在社员家里吃午饭。他们的饭食都与老罗家相似。我还吃过掺合着大豆饼的米饭,大概是因为饿吧,吃着松散散的豆饼米饭也觉得香。我问豆饼从何而来?他们说是上级从东北调来的,每户只分到5斤。听了这话,我想:豆饼本来是用作动物饲料或花草肥料的东西,上级调来豆饼给社员吃,可见真的是缺粮了,还能有多大“瞒产私分”呢?但只是想想而已,不敢多问,否则会被认为是“右倾”。

在老罗家里吃饭的那些天,我用集训时学来的方法,仔细查找着老罗家藏粮的迹象,比如故意装着不经意的样子在屋里踱来踱去,特别是角角落落的地方更要多走几遍,走路时用力踏一踏地面,包括猪圈和厕所都要用力踏一踏,看会不会发出“啌、啌”的响声,如果有响声,下面就可能是一个藏粮的地窖;或者找个借口爬上小阁楼,拿根棍子戳一戳堆放的杂物,看看是否有粮食藏在中间。直到几天后离开老罗家,也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我还用同样方法查访过其他一些社员家,也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我有点焦急:没有成绩,怎么向工作队交待呢?

但是工作队并非一无所获。一天上午我接到通知,叫立刻去一个生产大队参加现场会。来到会场,只见在一个晒谷场的中央摆着一张高高的四方桌,公安特派员老王带着4个全副武装的民兵,把一个五花大绑的中年男子押了进来。杨区长喝令他站上桌子,低头面向大家接受批斗,他就是这个大队的支部书记,瞒产私分是头天下午才查到的。参加批斗会的是邻近几个公社的社队干部和部分社员。批斗会上当场宣布撤消他的大队党支部书记,押送公社劳动反省,等待下一步严肃处理。杨区长警告在场的社队干部们:谁敢瞒产私分,这就是下场!

后来我了解到,这个支部书记隐瞒了两千多斤粮食准备私分。我想:这个大队有八百多口人,把两千多斤粮食分下去,每人只能分到两斤多,这个干部冒如此大的风险,能解决多大问题呢?落个批斗撤职下场,划算吗?我还想:共产党的党旗是镰刀斧头旗,我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如此对待农民,党中央和毛主席知道吗?当然只是想想,不敢跟谁议论。

粮食征购队不只是抓粮食征购,也要打击偷盗粮食的人。

我所在的老罗生产队,有一个社员因身体单薄,干一天活只能挣8个工分,老婆又有病,很多时候不能出工,自留地又被统一收归了集体,不仅经济困难,分到的粮食也不够吃,他就经常出去偷粮食。他只偷远处别的公社,只偷公家仓库,每次只偷二三十斤,眼下有吃就行了,吃完了再去偷。由于每次偷的少,又没在本地偷,以前对他处理较轻。这次我请示了工作队领导,决定对他进行批斗处理。先是召开生产队批斗会,并要他老婆陪斗。批斗中他态度不老实,斗争火力也不强,我就令他站了几次高板凳。连续批斗了3个夜晚,最后送到公社劳动教养去了。

对他这样做,除了因公的一面,也有私心的一面,因为直到工作后期,我仍然没有什么成绩,工作队如果给我写鉴定,没有成绩的鉴定是不好写的。抓个小偷认真处理一番,也算成绩吧。

我在工作队工作了半个多月,4月上旬回到了学校。一天下午我在区政府所在地碰到了杨区长,听他说征购任务仍没有完成,我为他有些着急。

我在1972年末调离了沅江县,先后在陕西省、江西省、上海市都工作过。几十年过去了,有时还会想起参加粮食征购队的情景,还会想起生产队长老罗,想起那位被批斗的大队党支部书记,想起那位被批斗的偷粮贼,还会想起那碗掺合着东北大豆饼的大米饭。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农村和城市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人都有自己的私利,只要他的私利不侵害别人,私利就应该受到保护和尊重。农民的私利就是他对土地的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取消统购统消制度,实行市场等价交换,就是承认农民私利的正当性,是还私人权力给农民,只有把权力还给农民了,农业才能发展,农民才能幸福,社会才能稳定。农民是如此,其他各行各业何尝不是如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