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阿贵一直在叫我和他合伙开个饭店,我总是婉拒他,因为我总觉得现在生意不好做,再加上“合”字难写,要么我自己开,要么他自己开。
结果他在半年前与一个朋友合伙开了,那个朋友我也认识,但从一开始我就担心两个人会连朋友也做不成。
结果被我一语成谶。
今天阿贵打电话给我,我们聊了很多。
半年前阿贵与那个朋友合伙开了一间小饭店,做早餐和饭市。

刚开始生意也是挺好的,请了一个厨师,一个洗碗阿姨,阿贵与那个朋友在店帮忙,两个人的老婆也时不时的来帮忙。
因为生意不错,又请多了一个阿姨,阿贵的老婆也常常到店帮忙。
但那个朋友的老婆却很少去帮忙,而且每次去都是老板娘的样子,啥也不干。
阿贵的老婆颇有怨言,更让阿贵老婆恼火的是:那个朋友的老婆经常有朋友到店吃饭,那钱总是不见影。
问朋友的老婆她说那是她朋友,迟点给,然后就不了了之了。
阿贵的老婆恼火得很,在一次次暗示下,那朋友的老婆也不拿钱出来。
阿贵的老婆一气之下,就叫阿贵不要做了,本来阿贵与他朋友倒是没什么事的,两个人毕竟是多年的朋友。
结果又因为钱,两个女人互不相让,吵着吵着两个男人也吵了起来。
阿贵现在退出了饭店不干了,但连当初合伙的钱都还没挣回来,自己又辛苦了半年,还因为钱与朋友闹了不愉快。
现在那饭店已经贴出转让了,但用阿贵的话说:哪有那么容易转让出去,除非贱让也许有人要。
在我的认知里,我觉得合伙做生意没几个可以愉快地走到尽的,“合”字哪有那么容易写。双方的包容,大度,有那么一点瑕疵就合不下去了,这样的例子多了!





